Updated information 30-12-2020-Fitness centres to be opened
Dec, 30, 2020

政府會因應疫情的發展,不時檢討相關措施的可行性,適時作出調節。訂立《預防及控制疾病(規定及指示)(業務及處所)規例》(第599F章)[《規例》(第599F章)]和《預防及控制疾病(禁止羣組聚集)規例》(第599G章)[《規例》(第599G章)]有助進一步減少社交接觸。

衞生防護中心提醒市民應減少外出及避免聚餐或聚會等社交活動,並盡量與他人保持適當的社交距離。衞生防護中心強烈呼籲市民,時刻保持個人和環境衞生,對預防個人受感染和防止病毒在社區擴散至為關鍵。個人層面上,市民應在出現呼吸道感染病徵、乘搭交通工具或在人多擠逼的地方逗留時佩戴外科口罩,並必須時刻保持雙手清潔,尤其在觸摸口、鼻或眼之前。請瀏覽及定期留意2019冠狀病毒病專題網站及衞生防護中心Facebook專頁,以獲取更多及最新的資訊。

政府已就第599F章下的指示及指明刊憲(詳情見附件),相關措施包括除會址及酒店或賓館外,所有《預防及控制疾病(規定及指示)(業務及處所)規例》(第599F章)下的表列處所必須停止營業,維持有效至2021年1月6日。煩請各道場代表通知轄下會員有關開放健身中心須符合的規定及限制。

有關詳情,請瀏覽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憲報公告︰

https://www.coronavirus.gov.hk/chi/social_distancing-faq.html

Appendi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