Updated information 17-9-2020-Fitness centres to be opened
Sep, 17, 2020
政府已就《預防及控制疾病(規定及指示)(業務及處所)規例》(第599F章)和《預防及控制疾病(禁止羣組聚集)規例》(第599G章)下的指示及修訂刊憲,以延續就餐飲業務、表列處所及在公眾地方進行羣組聚集的減少社交接觸措施,並因應最新情況對有關措施作適當調整(見附件)。
根據第599F章下附表所列處所在符合相關規定及限制下可予開放:
健身中心:當中措施包括任何人身處健身中心內須一直佩戴口罩,但在淋浴及在與另一人保持至少1.5米距離的情況下運動時則不在此限(而教練及健身中心的職員須一直佩戴口罩);每一健身站、器械或器材不能容納多於四人;每一小組訓練或課堂不得超過四人,如超過四人則需安排為不超過四人的分組而每個分組之間保持至少1.5米的距離等。上述措施由九月十八日起生效,為期七日至九月二十四日。煩請各道場代表通知轄下會員有關開放健身中心須符合的規定及限制。
有關詳情,請瀏覽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憲報公告︰
https://www.coronavirus.gov.hk/chi/social_distancing-faq.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