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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r, 10, 2021
2019冠狀病毒病疫苗接種計劃 10-3-2021

2019冠狀病毒病疫苗接種計劃自2月26日正式展開,整體運作順暢。政府發言人3月8日公布,因應現時疫苗的供應情況,以及疫苗接種的進度,政府將會按照聯合科學委員會的接種優先次序建議框架,擴大優先組別涵蓋的範圍,包括以下七類具較高接觸和感染風險的人士:
(一)餐飲業、街市、超市、便利店員工及速遞員(包括外賣食品速遞員);
(二)公共交通從業員(例如:的士/巴士/小巴司機、鐵路車長、車站職員);
(三)註冊建築工人;
(四)物業管理人員(例如:保安員、清潔人員、管理處職員);
(五)學校教職員(例如:幼稚園、中小學及大學教職員及支援人員;特殊學校職員;校車/保姆車司機及跟車保姆);
(六)旅遊業從業員;及
(七)《預防及控制疾病(規定及指示)(業務及處所)規例》(第599F章)的表列處所職員(例如:健身中心、美容院員工)。
屬於以上新增優先接種組別的人士可於3月9日上午9時起到專題網站(www.covidvaccine.gov.hk)內的網上預約系統,預約到社區疫苗接種中心接種疫苗,或到私家醫生診所接種。
有關新增之防疫措施詳情,請瀏覽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憲報公告︰
https://www.coronavirus.gov.hk/chi/social_distancing-faq.html?
或瀏覽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新聞公報-政府擴大優先組別涵蓋範圍並開放更多接種中心︰
https://www.info.gov.hk/gia/general/202103/08/P2021030800673.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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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r, 03, 2021
開放健身中心須符合的規定及限制-更新資料 3-3-2021

政府將就《預防及控制疾病(規定及指示)(業務及處所)規例》(第599F章)、《預防及控制疾病(禁止羣組聚集)規例》(第599G章)及《預防及控制疾病(佩戴口罩)規例》(第599I章)下的指示及指明刊憲,以維持現行的社交距離措施,並因應近日的羣組個案加強餐飲業務處所內的感染控制措施。這些指示及指明將由2021年3月4日生效,為期14天,直至2021年3月17日。
食物及衞生局發言人表示:政府於2月18日逐步有序放寬社交距離措施後,本港2019冠狀病毒病疫情反覆,部分社區於短時間內出現多宗確診個案,顯示社區隱形傳播鏈依然活躍。
考慮到最新的公共衞生風險評估,現階段沒有空間進一步放寬任何措施。因此,政府會維持大部分現行適用於餐飲業務處所及表列處所的規定及限制,以及有關羣組聚集及佩戴口罩的要求,為期14天至2021年3月17日(星期三)。
有關新增之防疫措施詳情,請瀏覽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憲報公告︰
https://www.coronavirus.gov.hk/chi/social_distancing-faq.html?
或瀏覽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新聞公報-政府延續《預防及控制疾病條例》下的社交距離措施︰
https://www.info.gov.hk/gia/general/202103/03/P2021030200893.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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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eb, 25, 2021
通告-恢復正常辦公時間 (2021年3月)

鑑於疫情逐漸緩和,故本會將由2021年3月1日(星期一)起恢復正常辦公時間︰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十時至下午六時
午膳時間︰下午十二時四十五分至下午二時
星期六,日及公眾假期全日休息
敬請留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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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eb, 25, 2021
第599G章《預防及控制疾病(禁止羣組聚集)規例》-更新資料 25-2-2021

政府於2月23日就《預防及控制疾病條例》(第599章)下多項規例的修訂刊憲,放寬在《預防及控制疾病(禁止羣組聚集)規例》(第599G章)下在公眾場所進行羣組聚集的人數限制由2人至4人;以及延長有關規例的有效期至2021年9月30日。有關修訂將由2月24日零時零分起生效。
最新規定及限制詳情如下:
除獲豁免者外,於2021年2月24日至3月3日的8日期間,禁止在公眾地方進行四人以上的羣組聚集。有關規定同樣適用於未有遵從《預防及控制疾病(規定及指示)(業務及處所)規例》(第599F章)下相關規定或限制的餐飲業務及表列處所內的羣組聚集。
發言人指出,延長有關規例的有效期,並不代表該等規例下現行施加的限制會持續不變直至有效期完結,相反有關法律框架已加入彈性條款,容許政府視乎疫情發展,收緊或放寬甚至取消個別限制和條件。
此外,政府一直呼籲市民大眾遵守有關佩戴口罩及禁止於公眾地方進行超過有關人數上限的羣組聚集的防疫抗疫措施,並透過加強宣傳和執法,以及按需要採取聯合行動,確保有關規定得以被遵從。為配合政府就第599G章及第599I章的執法行動,政府亦修訂了有關規例中就定額罰款的附表,讓勞工處處長可行使有關職能。
有關新增之防疫措施詳情,請瀏覽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憲報公告︰
https://www.coronavirus.gov.hk/chi/social_distancing-faq.html?
或瀏覽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新聞公報-政府放寬《預防及控制疾病(禁止羣組聚集)規例》下的羣組聚集措施及延長《預防及控制疾病條例》下規例有效期
https://www.info.gov.hk/gia/general/202102/23/P2021022300436.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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